司法部官網11月19日發佈的《司法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2813號建議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公佈了司法部答覆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關於全面加強和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人才建設的建議”的具體內容。
《答覆》稱,習總書記指出,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是完善産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近年來,司法部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高度重視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全面加強智慧財産權領域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和法律服務工作,推動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不斷健全、保護力度不斷加強。特別是注重發揮律師等專業法律服務人才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的優勢,指導律師事務所、律師依法從事智慧財産權業務,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公司律師把智慧財産權保護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做好智慧財産權法律風險防範、糾紛化解、權益維護等工作,為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作出積極貢獻。
司法部在《答覆》中表示,“正如您在建議中提到的,當前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專業人才特別是高素質律師人才比較缺乏,難以滿足新時期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的需要。您提出的鼓勵扶持智慧財産權專業律師隊伍和專業機構建設的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現實性,我們將認真研究。”
下一步,《答覆》指出,司法部將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適應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新形勢,從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産權法律服務工作。一是發展壯大智慧財産權專業律師隊伍,引導更多律師特別是優秀年輕律師從事智慧財産權業務,鼓勵發展智慧財産權領域專業律師事務所。二是深化智慧財産權領域律師專業水準評價試點工作,加強各級律師協會智慧財産權專業委員會建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智慧財産權業務培訓和交流研討活動,促進智慧財産權律師隊伍專業化建設。三是鼓勵從事智慧財産權業務的律師取得專利代理人職業資格或執業證書,培養更多具有法律、理工等跨學科背景的複合型人才,提升律師智慧財産權業務水準。四是建立智慧財産權領域法律服務典型案例評選發佈機制,對智慧財産權領域表現突出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智慧財産權律師的職業榮譽感。五是加強對律師從事智慧財産權法律服務特別是辦理智慧財産權案件的指導、監督,引導律師依法規範誠信執業,認真履行社會責任,更好維護公民和企業合法權益,為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貢獻力量。